北方网消息:因为光碟遭到盗版,近期崔健的名字又时常见之于报端。对于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和假唱、盗版做斗争的崔健来讲,自己遇到这样的事自然是感到万分无奈。日前崔健告诉记者,他已经将侵犯其著作权的北京樱花七星文化交流中心第十二音像店、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天津音像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家单位立即停止出版、复制、发行侵犯他著作权的音像制品,并销毁存货;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3万元。而当记者打算致电天津音像出版社了解相关情况时发现,天津根本没有这样一家单位。
记者致电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天津所有的出版单位中,根本就没有“天津音像出版社”这样名称的单位,而他们的出版社也从来没有出版发行过崔健的光盘。
记者又致电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图书电子音像出版管理处,在听了记者的提问后,该处的王处长解释,虽然没有亲眼看到这张被盗版的崔健的光盘,但可以肯定的是天津确实没有一家出版单位叫做“天津音像出版社”。王处长说,出版单位在出版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时,都必须标注单位全称,因此“天津音像出版社”这个名称也不会是某家单位的简称。此外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设有专门管理盗版的部门,对盗版的打击力度很大,出版单位不可能有盗版情况出现。
对于崔健声称这张盗版的光盘上有“天津音像出版社”字样,王处长认为应该是盗版者冒名随便登上去的。王处长进一步解释,所有要出售的音像制品在外包装上都要有版号和条码才允许出售,通过版号上的区段可以认定这些制品出自何方,有条码才能通过电脑销售系统出售。但是由于现在的盗版技术很高,这些表明音像制品身份的东西很容易被仿造,盗版者能非常轻易地随便冒充某一家出版单位的名称。
经过多方联系,记者拨通了第二被告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不知道此事,也没有接到任何诉状通知,对于他们单位是否出版过崔健的音像制品,他表示不清楚。而第一被告北京樱花七星文化交流中心则无法联系到。
为了弄清崔健对此事的看法,记者接着又拨通了崔健的电话,崔健表示自己目前非常忙,无法接受采访,所有问题他的助手都可以代为回答。随后记者致电崔健的助手,当记者向她提到崔健盗版官司的事情时,崔健的助手言辞闪烁地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已经全权交给律师处理,她和崔健一方不再回答与此有关的问题。记者向她讲明天津根本没有“天津音像出版社”这样的单位,崔健递到朝阳区法院的以第三被告的名义起诉“天津音像出版社”的诉状将无法送达。她用极不耐烦的语气表示,现在崔健非常忙,已经顾不上这些事情,也希望记者不要再为此打扰崔健,更不要去咨询律师,等案件有结果后自然真相大白。当记者问她此事是否涉嫌炒作,对方不置可否地说声“对不起”就挂断了电话。
后来在记者对此类案件四处咨询时,一位深谙此道的圈内人士告诉记者,如今盗版满天飞,打着人家的旗号盗版的事情再平常不过了。该人士认为,崔健这次大张旗鼓地喊冤并且索赔33万元,不能否认他炒作的目的。因为对于已经有很多次被盗版经历的崔健来讲,他应该明白他起诉可以一举两得,“名利”双收。
链接1 腾格尔为名誉而战
前年,在腾格尔的最新专辑《跨越·新天堂》被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音乐界看好,他针对海外市场特地首次用英语演绎了《天堂》,并计划到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地开演唱会之际,腾格尔遭遇了盗版的侵害。在腾格尔状告“腾格尔琴行”一案中,腾格尔坦言,他打这个官司纯粹是为了名誉而战,他不想让不法商家打着他的旗号欺骗消费者。据悉,目前用腾格尔这个名字注册商标的产品,就有白酒、羊绒衫、袜子等十多种,此外,盗版也非常猖獗,光他们收集的就达56种。
链接2 高秀敏要求经济赔偿
去年,著名小品演员高秀敏登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告席。高秀敏称,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市面上出现了3张录有他们12部小品的VCD。这些小品都是在参加辽宁电视台晚会节目表演时被录成母带的。高秀敏起诉称,辽宁电视台制作、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广东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这3个被告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希望法院判令对方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链接3 田震官司与己无关
前些时候,歌手田震原来所属的喜洋洋公司因为其版权所有的田震演唱专辑《震撼》、《未了情》遭到盗版并被销售,将广东安文艺术光盘有限公司、北京爱琴时代音像店和中山市力华光碟制造有限公司、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4家单位告上法庭。田震表示这件官司和自己没有关系,即使官司赢了,也拿不到一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