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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2010] 安徽省 网友:乐水 于2009-05-02 18:05 发表评论:
田老师的讲座广受欢迎充分说明了中国文化的魅力,我已近知天命之年,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诸如绘画书法家具陶瓷建筑等等茫然不知。住在宝库里却不知宝在哪里,想学又难遇名师。希望北方网多请一些像田老师这样既有真才实学,又能把晦涩的问题说的易懂的老师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介绍给广大网友,把北方网的定位放在弘扬传统文化上,给浮躁的当代社会提供一个清凉舒心的平台。
- [589861] 山东省 网友:蕴章迷 于2009-04-08 13:43 发表评论:
起字右边应该是个自己的己,似乎不应完全封口.半封就已经勉强可以了.不知当否,请田教授指教.
- [574832] 云南省 网友:南方佳木 于2009-03-11 10:52 发表评论:
田蕴章先生的见解是相当恰当的。上面的一些网友,可以说,谈论的不是书法,而是个人的情绪,这个情绪很不好。感谢天先生,请多多讲下去。让我们得道更多的参照学习。
- [519637] 浙江省 网友: 于2008-12-02 13:06 发表评论:
谢谢!
- [493642] 山东省 网友:变法者 于2008-10-29 21:10 发表评论: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 [449005] 辽宁省 网友:若水斋主 于2008-07-23 12:04 发表评论:
世间毕竟俗人多,人人都免不了俗。如果俗人寥寥无几,高人也就不可能光照千秋了。就雅俗而言,人群无非三种:绝对清雅和媚俗之人毕竟极少,而雅俗兼而有之的人是大多数,只要不是俗不可耐就已经很不错了。在书法上,我以为匠气可改,匪气可敛。俗气就不止是书法本身能解决的问题了
- [442643] 陕西省 网友: 于2008-07-12 11:03 发表评论:
这个什么大忽悠:别在这卖弄了,你真没品味,影响我看节目的情绪,跳梁小丑!!!
- [428352] 河北省 网友: 于2008-06-15 17:30 发表评论:
大忽悠讲得不错,有求是绝对的,无求只是相对的.有谁能真正做到不求名利呢,如果我们真知道有这样的人,他客观上已经求了名了.
- [427886] 陕西省 网友: 于2008-06-14 19:45 发表评论:
大忽悠,我给你的评论也送两个字:狗屁
- [421963] 吉林省 网友: 于2008-06-03 09:37 发表评论:
大忽悠,谈的很好,这样的争议是有必要的,我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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